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出让的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在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效期期间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当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通过特定的流程,提供相关的材料向相关的机关进行申请。下面就来了解一下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二、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
  
  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
  
  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
  
  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下面为土地转让办理方法详解:
  
  (一)办事程序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土地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划拨用地目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转让龙泉国寓土地使用权的,首先需要明确自己属于上文提及的哪一种方式,然后再准备相应的材料,按照上述的步骤履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您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以咨询国土局或着律师事务所,便于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结婚时男方彩礼离婚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时男方彩礼离婚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属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体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家机关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基本民情确定的,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故而...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土地使用者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方可拥有对相应土地的使用权。当涉及到土地买卖等情况时,就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那么,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若土地使用证所在的村...


·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价
      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价格不断飙涨,远远超过了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家庭的承受能力,但有些家庭由于结婚、子女出生等原因,购房已经是刚性需求,就只能把眼光放在价格相对更低的回迁房上了,由于回迁房属于性质较为特殊的房产,因此,需要专门的合同来约定买卖双方...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我国公民现在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是因为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我们才可以放心的使用土地。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这一问题,不知道该则么办。所以,我们特整理了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的资料。 一、土...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去办...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
      上海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一、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


·最新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是哪里?
      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是哪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


·2023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