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限有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其中商业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更是只有短短40年,那么许多土地使用权的现拥有者还不了解自己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方法:
  
  一、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二、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综上所述可知,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分为续期以及收回两种处理方式。如果企业或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以至后想继续续期就需要土地的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重新填写合同。如不想续期国家就会依法收回土地并且收回这块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农村宅基地什么情况下能被无偿收回?
      一、宅基地能用多少年?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什么情况宅基地会被无偿收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


·青岛地区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果园征地赔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土地附...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有的土地是农民集体共有的,当这些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土地所有者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申请,确认土地所有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才能进行土地建设。那么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呢?下文将带来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颁发流程。 一、申请 1...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在实践中,人们通常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才是拥有了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后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下来?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


·拥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回迁房,实际上和普通的商品房就没有
      拥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回迁房,实际上和普通的商品房就没有区别。这一类的回迁房在拆迁的时候,应该来说拆迁补助款和商品房的补助款不会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长春市范围内居住回迁房的有关居民遇到这种情况,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长春市回迁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长春市回迁房标准是怎么规定...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1、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电信网络诈骗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1、农村宅基地不管有没有确权都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