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其他人使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分割证,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是如何进行的,那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分家的话,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呢?
  
  土地分割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2、“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3、“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基本办理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有住房、车库、杂物房和商铺的建筑面积);
  
  (4)交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
  
  (5)签测绘委托书。
  
  2、填写两份材料:
  
  (1)填写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
  
  (2)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审后的复印件;
  
  (2)开发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业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开发商公章;
  
  (3)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如果是按揭房的,则要提供:
  
  ①银行证明和公积金证明;
  
  ②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③他项权证复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3、所有业主要带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亲自到国土局窗口签字,主要签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先让开发商盖章才带去)。
  
  4、最后等待领业主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领到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后,商品房才享有完全产权。
  
  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还不够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要怎么进行,这样的话遇到土地分割问题想要解决起来就会非常麻烦,所以土地使用证分割证和办理的流程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以及集体所有,公民和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适用方式不同也有所不同。其中商业用地是较为多见的土地性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商业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


·2023年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市关于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公告》(西港征告字〔2020〕1号)第三条的规定:(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7714...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 整栋楼(或小区)的土地证,是房屋开发建设时,国家出让给开发商建设的。一旦发售,就意味着该土地证(大证)分割为小区范围内的若干个土地证(小证)。这若干个房屋的小土地证面积之和就是当初开发商的大土地证面积。所以你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国公民对国家土地有使用权,但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了划拨、转让等等,那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在以下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根据各地区自身地理环境的不同,为加快推进当地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更好地维护当地居民因拆迁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均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来进一步细化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性文...


·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
      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正是如果社会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很多地方都会有哪些征地,建造一些新的建筑。征地那就涉及到赔偿,那么赔偿标准是会有一个争议的,那么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有哪些呢?相信您都对这个不是了解。下面是浙江省的一些安排政策。 浙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