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因此将其辞退的话,无疑会给其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让女职工安心的生产、哺乳子女。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二、被辞退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应该包含2个方面:离职审批和离职交接。而不管是何种离职原因,员工一旦确定要离职,大部分不希望继续在企业待太久,因此离职手续的设计要在保证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当然,法律也是规定了劳动者有工作交接的义务,而且对劳动者的交接义务也有一定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上可知,其实哺乳期女职工也是可以被辞退的,但需要注意若此时单位是以女职工生产需要哺育子女为由,而将其辞退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但如果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辞退,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女性职员在请产假时,一般会顺带请哺乳假,对于申请哺乳假的情形,职员是可以照常领取工资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职员由于不知道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故而在生育孩子后,不能享受到该待遇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


·浙江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
      浙江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乘以1.1‰之积计算(缴费基数以建设工程造价的11%作为工资总额,按1%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计算)。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 1、公司一个员工辞职,去社保局停保,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其实,这是一个制式的文书,全称叫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要按要求将该文书填好即可。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要知道,在我国鉴定的种类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有时候一字之差,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员工有时候会做工伤鉴定,有时会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一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童工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呢?虽然我国法律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顶风作案。那么雇佣童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一、旷工15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吗? 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1、法律对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2、一般公司有劳动规章,如公司对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自动离职。 二...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承担刑事责任吗?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怎么样的?
      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怎么样的?个体工商法人变更手续是不存在的,因为,个体工商户根本就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是没有法定代表人,在任何地方都无法变更。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其次,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个体工商户变更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