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案不当回事,但其实处理好档案会减少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谈谈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1) 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2) 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3) 档案工资的晋级;
  
  (4) 职称晋升申报;
  
  (5) 办理落户手续;
  
  (6) 出具身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7) 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以上所述是应届毕业生对于处理自身档案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不一定会重视档案的处理,因此作为毕业生一定要更加重视自己的档案。毕业后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可以存放在学校、生源地人事局和劳动局等地,也可以托由人才市场、职介等地方管理,否则容易变成死档。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需要进行改革,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裁员。但对于被裁减的劳动者,公司需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才行。那一般公司裁员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随着时代的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模式。尽管说现如今合资办企业是您选择的比较多的方式,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经营模式。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人...


·企业薪酬福利有哪些?是怎样的
      为了招聘高素质人才,减少员工流动,各企业有着不同的薪酬福利制度,除了平时的工资意外,五险一金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企业福利,那么企业薪酬福利到底有哪些呢?不同的企业薪酬福利又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企业薪酬福利的资料。 一、薪酬福利 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随着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正在逐渐产生,有些可能会听过关于代扣代缴的企业,那么对于对外支付的情况,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呢?根据有关的说法,首先应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是相关的范围之内,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对外支付代...


·辞退时公司给的赔偿金要扣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了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了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如今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司法律规定都需要有法人,而法人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相关责任。因此法人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当法人再更改时就要严格走相关程序,以保证利益不受损失,那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有...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 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 目前,基本上所有的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知道要设立法人的。而当这个公司越办越好,自己获得的资金与资源以及足够再开一家子公司,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时,就需要知道关于成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了。那么,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分公司吗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总公司吗?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可以不是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