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诊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诊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3、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参加处理人员费用
  1、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由上可知,一旦医疗事故,医务人员赔偿并不是简单一笔,有相应规章流程。同样,我们在此提醒,若该医务人员执行医疗机构的任务时,逾越了任务或职务,那个体执业的医务人员应当自行对自己的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诊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我们列的很详细,至于具体诊所医疗纠纷责任制是怎么划分的,可以详询。
  
  
  


·医疗司法鉴定陈述材料应该怎么写?
      医疗事故发生后,为了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为下一步理赔做好准备,患者通常要进行一个医疗司法鉴定。做司法鉴定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并提供鉴定材料、书面陈述材料等。要想得到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鉴定结果,写好陈述材料非常关键。那么医疗司法鉴定陈述材料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争执,当然了如果这些真挚发生以后肯定要及时的寻求解决的途径,因此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


·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就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了,而在申请赔偿之前,首先要到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您通常所说的伤残评级,伤残评级的情况将直接决定工伤赔偿的结果,那么,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呢? 一、申请伤残鉴定需满足最低医疗期 工伤认定和劳...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步骤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内容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相关问题。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相关问题。我国的药物都有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之所以有这样规定,是因为这和我国国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相关系,不管在那个层面上,我国政府和相应的医疗机构都不容有失。下面就是我们为您收集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一、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构成重大医疗过失的行为主要包括: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三)代...


·医院医生误诊怎么投诉?
      医院医生误诊怎么投诉?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处罚与处理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处罚与处理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责任处罚 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有哪些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有哪些 医疗过错相关因素 (一)医疗的专门性因素 由于医学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且现代医疗技术也日趋高度专门化。因此,在现实中对各项不同的医疗技术很难找到一个都可以统一适用的标准。一般来说,法律对某一领域内的专门医生所要求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是相同的。它以该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