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一、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女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多年,但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件。这时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获得遗产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遗嘱有为其留有份额,那其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
  如果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是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的,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其并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不能继承财产。
  同居情侣能否继承对方财产,要因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阅读: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同居后流产造成身体损伤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指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对于同居关系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的后果,因为不具备合法婚姻,所以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当然身体受到损害的,一般总是女方。所以还是奉劝各位女性朋友,一定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否则即使受到伤害,没有法律的保护,也只能落个身心俱疲的下场。
  同居多年男方死亡的,此时需要看起是否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其中也说明了哪些财产是让女方继承的,那么此时女方就可以继承其遗产。但要是走法定继承的话,由于当事人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此时是不能继承男方遗产的。
  
  
  


·一、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打遗产继承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打高技术的结果,有时还会造成律师费用的损失。 (2)当事人写好起诉状之后...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


·怎么确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产终究是给在生或即将出生的人来继承的,而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仅仅可以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往往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遗产。那此时该怎么确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在法定继承当中,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毕竟会有一个继承顺序在里面,因此这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明白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


·父母遗产捐给国家能要回来吗?
      父母遗产捐给国家能要回来吗?父母遗产捐给国家不能要回来。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


·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理?
      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理? 一、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理? 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具体如下: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社保算遗产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不算社保算遗产,社保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算遗产,其他社保都不能继承。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
      没有遗嘱的遗产需要公证吗?没有遗嘱的遗产不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只要遗嘱真实就有法律效力,而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普通继承相比,较复杂。一般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之后为其他直系亲属,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当事人未出现隔代的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三代人参与继承的情况,即第三代代替已经逝去的第二代继承第一代逝去时所留下的遗产。建议提前写好遗嘱确定财产归属。以下是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