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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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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地区的政府都在进行征地。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会给被征地一方高额的补偿款。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份不小的收入。但是,当夫妻离婚时,这部分补偿款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能您还不是很清楚。下面跟随我们一起学习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一、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征地补偿款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归属于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因此补偿款应当归属于土地被征收的一方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所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的内容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因为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但大多数人认为征地补偿款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因为只有获得某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者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而且补偿也是按照人头计算。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征地补偿款应当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处理。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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