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受伤害的不只是受害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也许永远都无法弥补,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那么对于儿童交通事故我们国家有没有特别的规定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儿童死亡,对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主要有: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等。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首先要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没有特殊规定呢,通过相关法律条款我们发现,如果交通事故致使儿童死亡主要赔付的是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但是根据法律实践,儿童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赔付精神抚慰金,毕竟孩子可能是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希望。想要了解更为详尽的赔偿方案,请咨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申请时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单,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核查,然后给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车辆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车辆所有人...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现代人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从一个城市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租赁房屋便也成为了搬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生活中人们有时却会忽略某些问题,而且常常都不会去在意这些东西,出现了纠纷也只会以房东的话为标准,按照房东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双方之间商讨很少意识到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中,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在肇事后逃逸,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日后不仅会承担更重的责任,保险公司是否会对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也还是一个疑问。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依照《民法典...


·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
      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现在不管是机动车还是普通人,其实都是为自己投保了相应的保险的,而要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只要是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作出赔偿。具体车祸保险公司哪些费用可以赔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保险事...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的话,经过认定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要是车祸责任对半的话,此时还能报工伤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车祸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


·判定罚金怎么交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


·一、人伤交通事故被起诉自己应如何应诉?
      一、人伤交通事故被起诉自己应如何应诉?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5、如认为受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