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要实现对生效仲裁的救济,法律上可从两种途径着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原民诉法,即现民诉法第237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后,才找到劳动部的一个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裁决书,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但这并不排除原仲裁机构发现自己作出的裁决有错误进行重新裁决的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自己作出的仲裁决定书有错误而进行重新仲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违背一裁终局制度,不应视为违反法定程序。
  也就是说,对生效的仲裁文书,在当事人未向法院起诉之前,有两种救济措施:
  (1)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启动监督程序;
  (2)仲裁委在发现裁决文书确有错误时,主动启动监督程序。
  当劳动仲裁当事人发现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时,最好能及时的反应情况并拒绝执行裁决内容。一旦其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只能申请仲裁救济。我们在此要提醒的是,劳动仲裁救济只能做到不就效果,且其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各位申请仲裁救济者要有心理准备。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一、通知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一、工伤待遇中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工伤待遇中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伤待遇中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中是否应有试用期离职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约定实习期和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还有权力与义务等内容,那么,劳动合同中是否应有试用期离职规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中是否应有试用期离职规定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离职规定和法律关于试用期离...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环卫工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说到城市的美容师,您都会马上想环卫工人。我们的城市街道能保持每天干净整洁,都是大量的环卫工辛苦工作的结果。环卫工人每天凌晨开始工作,天黑才能下班。因为收入低,工作辛苦,所以人员流动频繁。环卫工作为一个特殊的工种,招收新的环卫工人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试用期,以供单位和工人双向选择。那么...


·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当一个人找到一份工作后仍然存在很多闲暇的时间,又不想浪费只想工作,就会又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了双重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只会保障一个劳动合同,那么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如...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地上的工人由于工作的环境较为恶劣,受伤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当我们工人受伤之后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补偿,这是需要走正规的流程的,那么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索赔流程: 关于工地受伤有工伤认定书...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