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杀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最严重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剥夺被害人的生命权。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这就是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那具体来说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
  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故意杀人罪量刑幅度大,从死刑、无期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的处罚肯定就是不一样的。同时,对于故意杀人的行为,其实只要实施了相关的杀人行为,不管最终是否达到了杀人的目的,这都是要定为故意杀人罪的,而这其实也就是故意杀人的立案规定。由于涉嫌构成此罪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看是否能够收集相关证据,争取能进行宽大处理。
  
  
  


·故意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量刑?
      故意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量刑?故意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会被判处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的处罚。具体处罚如下: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


·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不难发现有很多行贿的行为,中国社会讲究的是人际关系办事,因此在办理自己的事物 的时候送礼办事已经成为了常有的事情,但是如果某个机关单位的官员办事收礼物或者任何形式的钱就会收到法规的严厉制裁,那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法九行贿数额规定是什么...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从有期徒刑的名字中就知道,这是一种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刑事处罚措施。但就其期限来看,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就不能准确的计算出自己什么时间可以出狱。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有期徒...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现在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就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它主要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判刑或者拘役,所以说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非常严重的,那...


·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报关于逃税罪的在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


·玩忽职守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量刑处罚
      军用物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法益,因此要是出现了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的情况,那么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在我国,涉嫌构成犯罪的话,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抢夺军用物资罪该怎么进行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量刑处罚 1、一...


·违法嫌疑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违法嫌疑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1、违法嫌疑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