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断构成赌博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但是在认定赌博罪时一定要注意区分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那么现实中该如何判断构成赌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赌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地说,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如何判断构成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四)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判定构成赌博罪,是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具体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需要注意,比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参与赌博,其行为如果符合刑法中赌博罪的规定,还要从重处罚。而具体该如何进行处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进行深入了解。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往往也给网络诈骗有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其中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那就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以下相关...


·故意伤害罪刑罚是怎样的
      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是怎样的。要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此时才会认定构成犯罪。那法律中故意伤害罪刑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一、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执行案...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


·故意伤害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但这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的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


·走私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吗
      受到刑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


·过失犯罪有前科能判缓吗
      看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


·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
      一、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1、判刑之后会停发养老金,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