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投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企业有违背《劳动法》做法的地方很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各个区县局里都有劳动监察处可以进行投诉,同时,如果双方有争议,也有相应的仲裁庭进行裁决。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是专门有条令规定的。
  
  争议的当事人规定: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争议地点规定:
  
  第七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程序: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六)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八)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一般的劳动争议都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的。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是不发加班费等原因,而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作为劳动者,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如果您对诸如举证等程序有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件多难的事情,关键在于,在决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地掌握证据,包括自己的工资条,报销发票凭据,等,都尽可能地保留。一旦仲裁失败,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由于法律中规定劳动纠纷是仲裁前置,因此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而且是必须经过了仲裁之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


·工伤鉴定失败后怎么办?
      在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有时候还会出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家在很早前就推出了《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人民在工作中的利益,但是前提是要对所受的伤害进行鉴定,但如果工伤鉴定失败后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些处理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


·职工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职工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享受带薪休年假是每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正常权利,很多人对年休假期间薪酬工资待遇问题都是一知半解的状态,其中不乏已经工作多年享受过多年年休假权利的劳动者。那么究竟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带您一块来了解一下。职工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首先需明确的是...


·公务员判缓刑后工资待遇是否取消?
      刑事案件处罚中比较轻的处罚包括缓刑,那么公务员判缓刑后工资待遇是否取消呢?相关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会恢复工资待遇,但是在结束后且没有其他犯罪,执行的处罚将结束,其对应的工资待遇也将恢复。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一、判缓刑的公务员工资怎么开根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有谁承担?
      在诉讼案件的举证环节虽然主张“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诉讼案件毕竟事关当事人双方,这也就意味着双方都有举证责任。但是在举证责任并不是平等的分配,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明确的举证责任承担者存在,另一方主要是质证。那么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由谁来承担呢? 一、劳动关系建立时...


·狗咬了没有破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狗咬了没有破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第119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被狗咬死应该有狗的主人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所有的损失,包括打狂犬病疫苗和球蛋白的钱,其他医疗费用,被撕咬坏的裤子的钱,如果还有其他后续治...


·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
      现实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出现一些挂靠的情形存在,如挂靠资质证件。对于这类挂靠行为,劳动法也在进行约束,但是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这也是很多人比较有疑问的,挂靠有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但是实际的操作中该如何确认此类劳动关系呢,可以随我们到本...


·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在一个用法律维持秩序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不管是谁犯了法律的底线,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我们犯了法,但是我们知道错了的话,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那,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我门诊接到贵局《行政...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出版物印刷代加工合同范本应该包含应该交付加工物品以及加工期限等内容,印刷出版物必须有版权页和条形码。 1、版权页的内容包括:书名、作者、编者、译者的姓名;出版社、发行社和印刷者名称及...


·没有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要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