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在当今世界,有哪个学科能像临床医学这样,在医院门诊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出于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一方(患者)能够视对方(医方)为“朋友”和亲人,交心式的在极短暂的时间内将与病情相关的一切“和盘端出”?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由于医学是一门实践医学和经验医学,又由于医学的发展(包括设备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革新等)日新月异,任何一个学科的问题都必须通过训练有素的高素质的专科医护人员具体组织和完成,因此从客观上造成了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患者在选择治疗手段和方法时更多地依赖于医护人员的建议和指导,这也是将患者视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依据。
  如果医患关系的处理和谐了,就是医患同盟;反之,即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归纳起来,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从医方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忙,沟通时间短;(2)高高在上;(3)告知未尽,即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说得太多,也就是讲话的原则性差;(4)用词生涩。与患者交流的目的是取得患者的信任、认可和理解,因此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看似儒雅但却生涩的词汇。例如对于医护人员非常熟悉的缩写PTCA(经皮穿刺冠状动脉造影),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简直就是天书。
   二、如何提高工作能力
  在医疗纠纷的成因中,除去医患关系不和谐以外,一个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患者预期的治疗效果和实际的治疗结果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可能是客观的原因所致,如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攻克癌症;也可能是主观的原因,比如由于责任或/和技术所致的相对于预期治疗效果的过分的偏移。因此,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可见,加强责任心,提高工作能力始终是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的核心。
  责任心:“白衣天使”的称号令世人敬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护人员的工作生命悠关。患者病情不同、治疗方法各异,因此医护人员除了按照循证医学制定并实施最佳的诊疗方案以外,首要的就是对患者高度负责。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恶性医疗事故者屡见不鲜,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某医院曾经收治一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患者,由于全身麻醉实施咽部手术后,呼吸主要靠新建的气管通道,但恰恰就是这条唯一的“生命线”,因患者颈部异常的短粗和皮下脂肪较厚,术后气管套管滑脱几乎丧命。是一位责任心强的医师下班前例行病房巡诊时,无意间在看似“正常”的患者发现“险情”,经床边抢救后“化险为夷”的。
  严格地讲,只要科学还在发展,医学还在进步,就不可能完全规避医患纠纷,但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减少和防范医患纠纷。以上就是分两个方面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提高工作能力进行分析和探讨怎样规避医患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医护人员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医疗过错发生,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一些轻微医疗过错中,医护人员的失误并没有给患者带来额外的伤害,这就有一个问题,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


·起诉医疗过失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医疗过失律师费用是多少一、法院收取的费用: 1、诉讼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纠纷 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纠纷 1、医疗
      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纠纷 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纠纷 1、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 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吗
      医疗鉴定报告需要双方确认。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十分常见,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也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那么,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具体该赔偿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我国在面对事故的时候,均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当发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此时我们需要寻求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这样所出具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于当事人的利益也有了充分的保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其支付的对象一般是当事人进行垫付。在认定为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因为现在我国的医疗条件已经越来越好,并且随着内部监管体制逐步趋于成熟,所以每年发生的医疗事故屈指可数。大多数的患者家属还是非常配合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因为无谓争吵对解决当前的情况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我们还是建议您不幸遇到了医疗事故以后先来了解一...


·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
      在医护人员诊疗过程中,由于其违反了相关的职业操守而给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则构成医疗事故,而要是情节十分严重的话,则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犯罪。那么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医疗事故罪是第几条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


·最新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最新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医疗损害如果被确认为医疗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赔偿中会涉及到营养费的赔偿,究竟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医疗事故营养费赔...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犯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