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在当今世界,有哪个学科能像临床医学这样,在医院门诊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出于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一方(患者)能够视对方(医方)为“朋友”和亲人,交心式的在极短暂的时间内将与病情相关的一切“和盘端出”?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由于医学是一门实践医学和经验医学,又由于医学的发展(包括设备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革新等)日新月异,任何一个学科的问题都必须通过训练有素的高素质的专科医护人员具体组织和完成,因此从客观上造成了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患者在选择治疗手段和方法时更多地依赖于医护人员的建议和指导,这也是将患者视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依据。
  如果医患关系的处理和谐了,就是医患同盟;反之,即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归纳起来,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从医方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忙,沟通时间短;(2)高高在上;(3)告知未尽,即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说得太多,也就是讲话的原则性差;(4)用词生涩。与患者交流的目的是取得患者的信任、认可和理解,因此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看似儒雅但却生涩的词汇。例如对于医护人员非常熟悉的缩写PTCA(经皮穿刺冠状动脉造影),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简直就是天书。
   二、如何提高工作能力
  在医疗纠纷的成因中,除去医患关系不和谐以外,一个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患者预期的治疗效果和实际的治疗结果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可能是客观的原因所致,如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攻克癌症;也可能是主观的原因,比如由于责任或/和技术所致的相对于预期治疗效果的过分的偏移。因此,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可见,加强责任心,提高工作能力始终是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的核心。
  责任心:“白衣天使”的称号令世人敬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护人员的工作生命悠关。患者病情不同、治疗方法各异,因此医护人员除了按照循证医学制定并实施最佳的诊疗方案以外,首要的就是对患者高度负责。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恶性医疗事故者屡见不鲜,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某医院曾经收治一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患者,由于全身麻醉实施咽部手术后,呼吸主要靠新建的气管通道,但恰恰就是这条唯一的“生命线”,因患者颈部异常的短粗和皮下脂肪较厚,术后气管套管滑脱几乎丧命。是一位责任心强的医师下班前例行病房巡诊时,无意间在看似“正常”的患者发现“险情”,经床边抢救后“化险为夷”的。
  严格地讲,只要科学还在发展,医学还在进步,就不可能完全规避医患纠纷,但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减少和防范医患纠纷。以上就是分两个方面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提高工作能力进行分析和探讨怎样规避医患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有很多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去关注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判决的结果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出现偏差的话我们自身的权益就会受到影响。很多人都不知道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那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1、提起...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一、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1、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


·医疗纠纷两家起诉地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两家起诉地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一、两家医疗机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患者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以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医疗机构分属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患者可择一人民法院起诉。 患者仅起诉部分医疗机构的,经相关法律释明,人民法院可以依被诉...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
      医疗纠纷得不到处理去哪举报? 一、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什么意思?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司法鉴定由于其结论的专业性,所以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将其采纳为证据使用,而司法鉴定的项目也非常多,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其中就包括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什么意思?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医疗损害的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吗?
      医疗损害的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吗?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


·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哪些? 一、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