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个人或者集体使用国家或集体的土地,会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对土的的使用权利。不过,无论是何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证,它都会有一个使用期限。以买房为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70年,下面由小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年限的相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续期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三、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如下条件
  1、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2、使用人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必要。3、继续使用该块土地不影响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最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间应当不迟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期限就是70年,而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期限则为50年。在土地使用权证的年限到期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再缴纳土地出让费用后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人可能会对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产生疑问,尤其是土地数比较多的朋友,了解这个问题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随着征地的进程,国家也是出台了相应法律的。接下来就由我们结合相关的法律,对一亩园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一、一亩地征...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建房子?建造房屋的,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房屋没有建成,不可能有房产证。需要等房屋建设完成后,再凭土地使用证和建设批准文件办理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


·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权利人对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凭证,关于这一证明,我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到相关的专门单位办理的,并且在办理的时候我们需要交相关材料交齐全过后才可以办理,下面是我们举的一个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例子,希望您可以用作参考。 一、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


·宅基地确权后农民换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好处?
      宅基地可用来抵押了 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不少农民拿自己的宅基地到银行换取贷款的,但是总的来说,那是一种变通之下的产物。而新的不动产权证发放之后,农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依照法律规定将自己的宅基地用于抵押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等于恢复了农村宅基地作为不动产的一项重要的功能。而农民通过宅...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不管是在土地的使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的转让问题上,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而且国家还根据相关的土地使用情况,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


·借款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借款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两者都有某种限度的制约,否则,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区别在于: 1...


·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吗?
      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吗? ?一、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吗 结婚证丢失是无法异地补办的,公民若需要补办结婚证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的,无法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异地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就是发生对孩子不利的情形或者抚养方有心无力的情形,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发生变更了。以下对这四种情形一一列明。第一,就是抚养方有心无力了,自己都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所以更谈不上照顾孩子了。主要表现在抚养方病重了。这个应该很好理解的,所以就不...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后,农户能分到多少?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后,农户能分到多少?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