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交通事故诉讼费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若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而交通事故诉讼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交通事故官司,这时需要起诉的一方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我们应该怎么算交通事故诉讼费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算交通事故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怎样交纳交通事故诉讼费用
  1、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9、再审程序
  (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就民事案件来看,实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都是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的,但由于案件类型不同、实际情况不一样,这就导致所要缴纳的费用不同。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的计算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介绍的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


·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这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应该格外注意的内容。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一般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我国每年处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为我国沿海城市,更是一个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队光是每年花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的人力和物力就有很多。那么,结合各方面的材料,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来给您讲解。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


·倒车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倒车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倒车撞车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是进行2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行政处...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
      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自从通了高速公路之后,缩短了两地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大大的节省了驾驶人在路上的时间。但我们发现在高速路上行驶的基本都是汽车一类的,于是有的人驾驶摩托车也想上高速。那从法律角度看的话,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行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


·务农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务农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


·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一、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无证驾驶一方承担责任,电动车不需要驾驶,所以说不无证驾驶责任,有你一人承担。因为你无证驾驶摩托车。要记住了,无证驾驶。无论是对是错,都由无证驾驶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天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对...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到指定以后缴纳及现场收缴等。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