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
  二、具体的处置方法和途径情况如下
  1、诉讼。严格的诉讼程序、最高的权威裁判和国家强制力的保证等因素使得诉讼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然而诉讼的不足也显而易见:医疗纠纷的专业化不可避免地造成医疗纠纷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行政级别对鉴定结论的效力有较大影响,致使重复鉴定,费时费钱;诉讼中原被告双方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敌视,严重破坏医患关系。
  2、行政裁决。即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
  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
  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
  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但是,在我国,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仍面临很大的障碍,主要是社会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公正性缺乏信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医疗卫生行政机构既是医疗管理机构,又是医疗的开办机构;就象足球比赛,一个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我们还能相信这场比赛的公正吗?在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行业本位主义的影响下,公众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裁决的公正性仍然引发较多的质疑;再有,医疗行政机构的行政裁决主要立足于医疗损害的具体事实,而对纠纷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医患双方利益等缺乏综合评估,这也是其缺陷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尤其是公正性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所以,目前选择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路径的案例日趋减少。
  3、和解。即是协商。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都应优先考虑。
  和解的实现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基础之上,就是纠纷主体对相关事实和权益的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也正是由于现实中国这一基础未能很好形成,导致和解的成功率较低。私权观念、交易常识、平等意识、自我需求等等观念的匮乏,导致医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理解不清,患方没有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结果是当事人不选择和解,或者说就是没有适用和解的基础。
  4、仲裁。由于仲裁员的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目前我国鲜见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医疗纠纷不属于不可仲裁的事项,医疗纠纷的性质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应该属于其受案范围。并且仲裁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只需要在其中加入部分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即可。
  人们平时在遇到纠纷时都想知道医疗纠纷救济途径,其实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医疗机构的管理处寻求解决,当然也可以向医疗管理部门举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医疗纠纷也能够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医疗纠纷的救济方式有很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
  
  
  


·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获得的。那么,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呢?一起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医保待遇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一是针对的对象...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甲乙双方信息等内容,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若发生医疗损害,患者一方肯定会向医院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若不是医院治疗引发的问题,这样就很容易发生纠纷,所以需要对造成医疗损害进行归责,那么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药费加误工费可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2023
      医疗事故去哪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重庆医保政策详细内容是什么?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是对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患病时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但是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相关的医保政策,如就医后如何通过医保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也不清楚。本文中将对“重庆医保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希望...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现在随着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多样化,人们看病就医也就越来越来方便,选择性也就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也就层出不穷,这就需要一些专业的医疗官司律师来进行法律上的协助,那么当发生医患纠纷时,这些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来支...


·癌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人在生活当中吃五谷杂粮,难免会有生病的时候。不过现如今我国都有医疗保险政策,如果是普通的一些小病小灾,基本上公民是花不了多少钱了。只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民本身患的病是属于癌症的话,治疗癌症肯定是需要花费不少的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癌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癌症...


·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 3、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