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打伤做司法鉴定程序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人打伤后,身体受到的损失将是起诉暴力者的有效证据,法律对受伤程度有专门的鉴定程序,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在被打伤之后积极进行伤残鉴定可以帮助我们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被打伤做司法鉴定程序和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进行介绍,您可以学习一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俗称伤情鉴定,适用于《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生活中伤情鉴定主要用于伤害案件及打架斗殴,其实公安机关判断案件性质,处理案件的重要证据。
  
  一、伤情鉴定程序:
  
  1. 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 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进行鉴定。在伤情检查清楚后法医会出具或告知伤者,伤情以调查清楚,会发出鉴定。
  
  3. 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一般损伤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者复杂损伤七天以内出具,及特别损伤因需观察愈后情况相应时间会有所延长。
  
  4. 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社会机够出具的由伤者自行鉴定的伤情鉴定书,可由伤者自行领取,但一般公安机关不会采信公检法机关法医以外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 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 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及特别情况,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7. 注意事项:一定要在损伤消失以前进行鉴定
  
  二、伤情鉴定与量刑标准
  
  伤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根据损伤的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如果致人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治安拘留、警告和罚款。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被打伤做司法鉴定程序和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要在损伤消失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需求,由法医进行确诊并出具伤残鉴定书,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直接影响对暴力者的量刑标准。如果还有更多疑问请咨询律师。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


·拘役对下一代的影响大么
      拘役对下一代的影响大么一、拘役对下一代的影响大么拘役,是刑罚的一类,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对下一代有没有影响、影响大不大,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下一代不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一般不涉及到必须的审查程序,也就不会有什么影响。关于拘役的规定:《刑法》第...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


·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刑事案件涉及到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问题,因此很多时候都会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进行辩护。委托律师肯定就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么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广东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2000-6000...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的特征1、辩...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同样保障了被告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犯罪嫌...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对未成年人员是必须要请一个律师来进行辩护的,如果说当事人自己没有请辩护律师的话,通知相关的亲属为其请律师辩护,或者是由法院来为他进行辩护,这主要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怀。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体制改革带来了种种不利因素和压力,各类犯罪不断增加,有单位,也有个人,都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同一种罪中,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发回重审,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


·犯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同时,如果满足了缓刑条件的话,则还是有可以被判缓刑。那实践中盗窃罪能判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1、对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