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因为端午节是农历,所以对应的每年的放假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在前一年国家都会出台第二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这样您就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出去游玩以及工作的提前安排。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端午节休假安排,但是很多公司端午节放假仅仅只是带薪,而不是按照一定的规定计算的,这样违法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端午节为我国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一般为农历五月初五当天加两天的休息日,具体的放假日期根据当年国务院发布的放假通知为准。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乘150%乘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乘200%乘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21.75乘300%乘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在不同的情况下放假都是有不一样的加班工资的,但是不定时工作的劳动者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我们说的这种加班工资仅限于固定工作的职工。端午节休假安排上文已经列出了,您不要认为每年的端午节都是同样的时间,避免造成乌龙。
  
  
  


·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很多人都比较熟悉的也是很关注的问题,因为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工伤认定是十分的重要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工伤,那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下班合理时间...


·2023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的话是除以每个月的具体的天数21.75天来进行,当然了,由于各个地方它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话,存在着显著差异,所以也不一样。国家规定的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一、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吗?公司安排工作不合理可以起诉,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 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补救
      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属于自己的过错,只能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试试按雇佣关系,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资条法律效力有哪些?
      职员在职期间,企业等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职员工资,为了避免与职员发生经济纠纷,在发放工资时,一般还会附带工资条,工资条法律效力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条之中,所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呢?一、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1、工资条的内容一个简单的工资表,通常包括九个...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平时加班工资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综合计算工时在加班费的计算上,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形,即不存在计发200%加班费的...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哪些问题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


·在我国试用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的约定
      在我国试用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的约定,一般是用人单位在初次用劳动者时发生的状况。劳动者也有一些权益可以利用,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工资相关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试用期的法律解答。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工资相关都有哪些规定 试用期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