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赔偿谁拿钱进行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纠纷赔偿谁拿钱进行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
  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很多人觉得如果发生医疗纠纷,那么医疗机构一定是难脱干系的,所以医疗机构是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医疗纠纷赔偿谁拿钱还需要看在该纠纷中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相关的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已经尽到了相关的责任,那么医疗机构是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 医疗机构因其行业直接关乎人的生命的特殊性,对其机构的设备、执业人员执业情况等都需要定期审验、检查,所以在我国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及诊所、医疗服务机构等都需要定期进行校验申报工作,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及校验申报资料的具体内容。 一、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一、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


·重大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重大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


·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解决方法是什么?
      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加之思想观念上的差异,造成了当前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患纠纷,处理起来也非常麻烦,甚至会给社会风气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那么,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整理下相关资料。 一、产生背景 医患纠纷似乎总是因个案而起,但实际...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纠纷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少走弯路,尽快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天津金必达公司王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医疗纠纷可分两类: ...


·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本最新
      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本最新 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 住院号:______ 患者于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______...


·乡村医生要执有哪四证
      乡村医生要执有的四证包括: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赤脚医生证、卫生员证。《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


·员工被行政处罚会通知医院么?
       一、员工被行政处罚会通知医院么? 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处罚以及提前通知当事人有被做行政处罚的可能。涉及处罚单位的会通知单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


·什么是一级医疗事故?
      什么是一级医疗事故? 一、一级甲等事故的概念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目前我国医学上对...


·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一、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羁押期间不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针对服刑人员的,看守所内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适用保外就医,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