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债权债务案件收费标准
  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根据上文可知,我国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是按照财产类案件受理费标准收取的,通常债权债务类诉讼除了受理费之外,可能会涉及财产保全费用,还有后期执行类费用等,而这些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一方承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2023
      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是个人身上所背负的欠债通过法律的许可方式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而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这一点本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在了下文里。债的转移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转让和接收的,否则不构成转让条件。 一、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于此情形,股东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向公司补足缴纳。在股东构成瑕疵出资情形下,股东实...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犯罪需要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够构成,其中就要求部分犯罪需要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才能够构成此罪,否则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相应的犯罪。而其中大多数人对挪用公款和贪污罪无法正确的区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挪用公...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视为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有哪些?
      目前,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职位短缺,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对此,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助创业,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自助创业的政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都有哪些?仅供参考,以各地政策为准。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如下:(一)大学毕业生...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一、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则是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 债券持有者对债券发行者的要求偿付权。债券持有者与发行者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则是一种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由于债券的性质不同,债券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也不同。有的债券的所有权来自于...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