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弃罪的追诉期为“经过10年”(刑法第87条第2款)。即经过10年,法律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但是,遗弃罪又是一种典型的继续犯,即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就持续地对被害人的权利造成侵害,直至侵害行为停止。根据刑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对遗弃罪的追诉期不是从行为人的遗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应从遗弃行为的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怎样计算遗弃罪的追诉期
  在遗弃罪追诉期的认定上,既需要查明遗弃行为发生时的情况,也需要查明当事人双方的目前情况,通过分析确定遗弃行为的终了日期,最后决定是否应当追诉。
  1、遗弃人一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1)遗弃人主动停止侵害,重新扶养被遗弃人的,其遗弃行为自重新扶养被遗弃人之日起视为终了;
  (2)遗弃人自身因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的,其遗弃行为自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之日起视为终了;
  (3)遗弃人因下岗、失去工作或患病而暂时失去扶养能力的,其遗弃行为不能视为终了,而应视为追诉期的暂时中止,待日后遗弃人再次上岗、又获工作或病愈之日起继续计算。
  2、被遗弃人一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1)被遗弃人在被遗弃期间死亡的,遗弃人的遗弃行为自被遗弃人死亡之日起视为终了;
  (2)被遗弃人长大成人,或病愈复康,自身已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此时,遗弃人不再负有扶养义务,其遗弃行为自被遗弃人具备了独立生活能力之日起视为终了;
  (3)被遗弃人因病或因残终身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遗弃人则应当承担被遗弃人终身的扶养义务,直至遗弃人自身因年老、患病失去扶养能力之日起,其遗弃行为才能视为终了;
  (4)被遗弃人被其他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所收养,且其他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与遗弃人签订收养协议并经法律程序确认的,自协议生效之日起,遗弃人不再负有扶养义务,其遗弃行为应视为终了。但这一情况只是假设,实践中尚未见到过。
  在确认遗弃罪的追诉期时,应当仔细分析遗弃人与被遗弃人双方已经发生变化了的情况,最终确定遗弃人的遗弃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限。对于仍在追诉期限内的,应当追究遗弃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这一问题的内容,我们注意到,遗弃罪的追诉期是10年,意味着过了10年之后即使有这一行为法律也不会追究遗弃人的法律责任,当然光知道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们得知道追诉期到底怎么计算,比如说,追诉期是从遗弃行为结束之日而不是开始之日开始计算。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吃野生动物不会判刑。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怎么办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五部委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在我们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当中,遇到事故的时候,可能会动用到法律程序,这个时候就需要懂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在刑事诉讼当中不吃亏,那么可能在了解过程当中产生疑问,“五部委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什么内容?”,本站我们将会为您解读。 五部委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一、未经人民法院依...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
      对于累犯可以判拘役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那个量刑重?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哪个量刑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故意杀人的...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团伙犯罪又有些不同的,那么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单位犯罪的法律知识。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单位犯罪是...


·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爆炸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最新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详细规定
      对于抢夺犯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虽然我国对此罪作出了量刑规定,但是针对不同的地区,具体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知识。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五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