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则也不是不可能的。此时要是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这当然是最好的。不然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那现实中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
  1、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
  2、协议变更
  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对于种变更方式,是准许承认的。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若当事人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此时不管是基于给予什么原因进行的变更,其实法律都是允许的。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的话。
  
  
  


·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多面性,因此我们才会有许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也会有许多违法犯罪耸人听闻的事实。对于体弱多病无法照顾家里的妻子,有些丈夫会将他们遗弃。那么,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丈夫遗弃妻子犯法么? 丈夫遗弃妻子不...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一、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结婚是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结婚之后,涉及到双方的家庭,并且结婚之后,生活的琐碎,困扰双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宣告双方结束。离婚之后,双方起诉,由于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当事人一般比较着急着开庭,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法院在开庭之前,还要做一些开庭准备,比...


·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的发展,我国的执法部门也在尽全力的为公民维护正义,但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执法的过程都是正确的,那么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错案的发生,当事人是可以依照法律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金的,那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一、国家赔偿费 国家赔偿是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需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起诉状(3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


·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许多人可能对社会抚养费这一概念不太熟悉,社会抚养费其实就是以前人们所说的的超生罚款,只要是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社会抚养费规定的内容,那么就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社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汕头社会抚养费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外情出轨算重婚罪吗 如果是偶尔出轨,不能定为重婚罪。如果他们在公开场合表明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涉嫌重婚,注意取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要离婚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才行。而对于分居离婚,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居满二年及...


·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如何处理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