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的房子不能买 不能卖的房子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人购买房子只图价格便宜,而不会考虑其他,这样是很容易让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因为,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房子是不能购买的,那到底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不能购买的几种便宜房产:
   1、联合开发房。
  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如若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
   2、公益联建房。
  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所以按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
   3、集资合建房。
  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4、集资联建房。
  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
   5、非法开发房。
  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购买风险极大。
   6、限制权利房。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购房者贪图便宜,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买房,由于不可能掌握卖方真实情况,结果往往上当,叫苦不迭。
   7、郊区联建房。
  开发商为了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在市郊低价征地开发形成的商品房,这对购房资金短缺的居民来说,本应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由于个别开发商项目开发不规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区环境极差,设施严重缺乏,交通极其不便,却通过虚假广告,打着“低价”的幌子蒙骗购房者,这种“低价”,这种“便宜”,购房者是不应去捡的。
  上述的这些所谓的便宜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一旦消费者购买,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将来房产的归属及交易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并不是任何房子都是可以购买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一些房子不能买,这是购房者在实际买房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的。否则的话,不小心购买到了这样的房子,就容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大家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您在生活当中购买房子时所使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房产权纠纷的案件,其实公民在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房产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对相关流程有所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产权纠纷案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


·回迁房和商品房质量是否有差异
      回迁房和商品房质量是否有差异我国大多数的公民对于回迁房的理解,就是属于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一种安置房。因此回迁房的价格肯定和普通的商品房价格是存在较大差异的,价格不一样肯定就导致回迁房和商品房在各方面的区别都是比较大的。所以有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


·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它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基本上都快耗尽了,所以一些为了谋求发展、利益的人会愿意到城市边缘的农村买房。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


·去正规的中介寻找房源
      去正规的中介寻找房源 如果你想找中介,记得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挑牌子大的找。因为这样有利于你规避风险。关于中介费和相关的中介服务记得要提前问清楚。 还要和中介谈好付款的时间,一般是签完合同先付一部分,过户后付剩下的。 二、实地考察房屋情况 1.房屋本身的建筑情况 比如户...


·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个好的单位,除了会购买较高的五险一金外,同时单位还会做出一些住房补贴给员工。但此时住房补贴只是给员工个人的,那现实中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 ,(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