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其实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此时,除了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同时也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且家庭成员的死亡,直接导致家庭未来收入的减少,实质上直接给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怎么样来弥补这部分经济损失,给您讲解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一)赔偿项目的问题。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普通老百姓喜欢用精神损害或者精神损失来作为此项的权利主张的提法。而实际上,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上的规范的提法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前,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只能主张一项,而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条款并列,说明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同时予以主张。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死亡赔偿金的主张及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还有丧葬费的主张。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后,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主张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须知事项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知道一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出险报案具体内容: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注意事项:一是务必保留事故现场,二是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具体内容: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注意事项: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具体内容: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四)领取赔款具体内容: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其实很容易就会被认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此时肇事者就不是简单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交通行政责任了,由于涉嫌刑事犯罪,此时的责任是最重的,也会在个人档案上面留下污点。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


·工伤车祸伤残评级一样吗
      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依据的是,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


·开车打电话扣几分,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开车上路一定要保证注意力高度的集中,否则的话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样不仅是对自己对他人来讲也是不利的。而常见的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形就是开车打电话,此时要受到相应的扣分处罚。那么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车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打电话,对于这样的危险行为,依据...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险理赔多久到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险理赔多久到账? 在现代社会您购买车辆之后就会立即购买一些车辆保险,因为车辆保险,在发生一些意外事故的时候可以获得理赔,这也是一种风险规避的方式,当然在车险进行理赔是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险理赔多久到账? 一、...


·车祸死亡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需要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有肇事行为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


·拼车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乘车方式,但在拼车的过程中也是
      拼车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乘车方式,但在拼车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若给乘客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那可以依法要求赔偿。但此时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 受害人寻求赔偿往往有两种...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需在哪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需在哪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