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拒绝收房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马上可以进行收房,此时还要看一下是否到了约定的收房时间。而在实际收房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步骤。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 、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 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 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 、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 、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
  购房者在收房时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简单的以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相应后果当由自己承担。妥当的做法是房屋进行接受,但在交接书上标注问题,即有条件签收。当然如果能够达成开发商限期整改然后收房的约定最好。如果有下面的情形购房可以拒绝收房:
  (一)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例如,双方约定收房时要完成精装修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购房者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称单位与责任。
  (二)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其中消费者最重视的、较难把握的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房屋质量问题分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在处理时,也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的。因为凭外表观察往往很难确定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开发商不能出示质量验收合格证,那么购房者当时就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能够出具合格证,那么购房者可先收房,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消费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房)。这里所讲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室内有害气体及放射性物质超标、噪声超标等,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要由法院来认定。
  至于其他的一般性问题,如一般性的漏水、细小裂缝等,购房者可以选择先收房但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将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约定出来,双方协商解决,要求开发企业在一定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收房也可以说是购房过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之一,此时并不是简单的交付了房屋的钥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就完了,而是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作出验收。具体收房的步骤,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介绍的很清楚了,若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可以利用法律的条款来进行举报;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在买房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签字生效之后,当事人就不能随意解约,否则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解约的。那到底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


·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即使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也不可能将房子判为一人一半。所以更多情况下,针对房产分割的时候通常都是通过竞价的方式,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离婚房产竞价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一、在我国诉...


·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可以退么?
      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可以退么?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不一定可以退,具体可退、不可退的情形如下:(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担如何处理
      现如今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以及相应的需要增多,许多人都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于是便想到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这其中是有很多风险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当如何处理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若是骗局已经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应当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一、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


·买房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资金充足就行了,但买好房就没那么
      买房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资金充足就行了,但买好房就没那么简单了。那么,在购房的过程中,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买好房呢?而在实践中,如果您想要买好房,就一定要谨防欺诈,那根据经验来看,购房者在买房时应该怎样防止自己被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怎样做才能买好房 ...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


·房屋遗嘱公证怎么收费?
      房屋遗嘱公证怎么收费?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从《关于调整公证服...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屋继承和赠与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继承的条件比较严苛;房产赠与过户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 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具体内容。 一、房屋继承相关内容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