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时候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会安排员工在本来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其实也就是延迟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虽然大多数员工都会听从安排进行加班,但也有因为私人事情不愿意加班的,那此时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怎样支付劳动者加班的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即: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100%,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加点的,计件单价按150%计算;在休息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200%计算;在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计件单价按300%计算。按上述计件单价乘以加班加点完成的计件数量等于应得加班加点计件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执行。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关于员工加班可以分为自愿加班和安排加班,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时候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而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安排,当然若出现特殊期情况,就必须要服从加班安排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非法定情况下是不能强迫员工加班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我们要详细的去了解,在此为您解释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


·劳动合同模式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模式有哪几种?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大学生入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学生是现在社会上的就业大军,每年都有几百万的大学毕业生要就业。但是由于就业岗位的缺少使得大学生都绞尽脑汁想有一个工作岗位,但是他们在争取就业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其中的一些问题,因为有些公司利用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的缺点,欺骗大学生前来就业。那么,就有人问,大学生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


·辞退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讨要工资多少钱能起诉
      讨要工资是法律上的财产案件,起诉还需一定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说,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金额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交纳,诉讼费用是和诉讼标的挂钩的,老板欠的工资越多,诉讼费也越高。对于诉讼费,如果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则每件交纳50元左右;若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则按照2.5%交纳诉讼费;若...


·提供劳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提供劳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如何认定童工,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童工属于未成年人,却不是未成年工,从立法上来看,国家明令禁止关于童工,却可以雇佣未成年工,若国家机关发现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雇佣方是需要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怎样的?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继续工作是否获得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继续工作是否获得赔偿?劳动合同签订之后总会有到期的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主动提前告知劳动者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也有可能会出现劳动者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继续工作的情况,甚至有劳动者还在此时被公司辞退,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能够获得赔偿呢? 一、合同到期公司...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辞退员工不要赔偿3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违法犯罪的赔偿金应当是补偿金的两倍不是三倍。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


·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在试用期觉得这个岗位并不适合自己。当然,在试用期离职肯定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