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晚婚晚育是多少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假期了,但公民应该享有的婚假、产假也是不能少的。而此时也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晚婚晚育是多少岁,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晚婚年龄是多少?
  
  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果其中一方属于再婚就不属晚婚;
  
  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
  
  3、晚婚晚育享受国家的鼓励政策,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二、法定晚育年龄是多少?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3、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
  
  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三、法定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晩婚晚育奖励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陪产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四、我国晚婚晚育政策
  
  1、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
  
  2、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
  
  3、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
  
  之前在我国晚婚晚育的公民,能够格外享受更长的假期,但现在就不行了,我国已经取消了对晚婚晚育的奖励政策。而具体从前规定的晚婚晚育多少岁,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解析,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惑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孩子是合法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1、...


·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孩子,至少可以说明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离婚夫妻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这样的情况下也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那此时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权离婚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


·近亲结婚法律怎么处理?
      近亲结婚法律怎么处理?近亲结婚结婚证生效吗? ?一、近亲结婚法律怎么处理? 近亲结婚在我国法律上属于无效婚姻,不被认可。 按照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的的时候难免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这是谁也预料不到也是无法避免的,不管是谁,国家也好还是个人也好都不敢保证万无一失,所以才有了国家赔偿这一说法,其实就是为了弥补过错,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内容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第二十八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自动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都不会自动离婚,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扶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涉及到孩子日后的健康发展,有的时候需要委托抚养,委托抚养是有协议书的,那么委托抚养协议书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诉讼离婚肯定不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第一解决方法,多数人都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决定起诉离婚的。不过,协议离婚也不能口头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了,协议离婚需要有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才能办理离婚证的。不过,生活中肯定也有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这种情况,那么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可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材料,如收入水平、文化水平、居住环境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