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车祸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发生车祸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此时赔偿肯定是在所难免的了,那您知道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车祸撞死人要赔偿多少(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四)精神损失费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五)其他费用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综上所述,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二、车祸致人死亡的如何起诉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涉对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经济损失,以侵权责任法生效日划分,处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并且对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再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没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如前这种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应考虑通过以下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赔偿:1、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要求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民事赔偿调解,以调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赔偿,用谅解和缓刑提升赔偿额;2、处理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发生的案件,在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全面赔偿。要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才是很严重的,毕竟会在自己的档案上留下污点,日后也会对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以前人们出行都是靠走路或者是自行车,极少有人家可以拥有摩托车,而现在,拥有摩托车的人家也很少,许多都购置了小汽车。车辆多了,出事故的概率也高了。车辆购买时,都会选择再购买一些保险。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一、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了?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有无事故责任,不会过期的。事故认定是交警队的职责,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而事故赔偿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 1、交通部...


·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后而选择了肇事逃逸,不仅是对自己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肇事者事前交了强险,在他出事之后保险公司又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就根据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为您提供相应的解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一、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丁字路口发生撞车责任判定。 没有信号和交警指挥时,应该是左车辆让行直行车辆,支干红车辆让行主干线车辆。责任认定以交警认定为准。这样的路口标志标明:不能直行和左转(只能右转弯行驶),且需要让行(看清楚路...


·喝酒后驾驶电动车算不算酒驾
      算。机动车的定义,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索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轮式车辆,从上述的描述可以看出,电动车是符合这一定义的,所以说,如果酒后骑电动车,同样会被交警视作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要受到酒驾的处罚。法律依据:《交通法》对酒驾的规定第九十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责任担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一并缴纳保证金,以此来担保投标人在定标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在中标后不得反悔,那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项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车主如果有缴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2、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


·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一、醉酒交强险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吗? 目前法律规定,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比较高额的罚款,吊销驾驶执照,严重者甚至可能拘留。 酒驾已经是一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了,在以往的事故案件中,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不进行赔偿的。虽然目...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你是否依然认为交通事故这些意外只发生在大城市吗?其实不然,在城市与乡村交界处或者是乡村也是常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当这些意外发生在乡村后,我们应该怎样确定责任呢?这种责任划分和城市的交通事故有什么不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