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违法辞职,是指劳动者违反法定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或者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其民事责任包括:
  ①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但不符合解除程序的,应当补办相关手续;
  ②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2)劳动者违反约定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的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者违反了约定竞业限制的规定,在《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4条对竞业限制的人员、期限、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或者允许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使用的行为。
  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和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依据《刑法》第218条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的规定,由于劳动者未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现实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都是存在的,并且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居多。而此时哪一方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湖北仙粼克扣工资去哪里处理?
      湖北仙粼克扣工资去哪里处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


·被辞退员工有哪些赔偿金?
      被辞退员工有哪些赔偿金? 一、被辞退员工有哪些赔偿金? 1、被辞退员工若是满足获得赔偿金的情形的可以获得正常薪资的2N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


·员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用人单位如果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 1、治疗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住院伙食...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违法解...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的好坏很关键,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是不能使用的。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竣工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的,工程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事假扣费是全额工资违法吗
      请事假扣费是全额工资违法吗1.这个没有一个具体,要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事假具体扣款金额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进行公示,而且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这...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