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一、自住型商品房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2013年11月12日,首批7个2013年北京市第一批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金隅嘉业近期朝阳北路高井星牌建材厂地块、东坝单店地块两个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4年2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进行网上申购报名。
  2014年2月,丰台西局一限价房项目每平方米定价2.1万元,“逼近”北京市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每平方米2.2万元的价格。北京市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表示,自住型商品房价格不会长期“封顶”,还将遵循最初设定的“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的定价机制,销售价格将随行就市。
   二、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2013年11月12日,首批7个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
   三、申购流程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对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购买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1、报名
  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
  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3、摇号规则
  自住型商品房摇号的方式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保障房政府摇号之间。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自住房摇号软件采用“双重随机”设计思路。
  一是摇号编号随机。购房家庭在现场确认时将从3组随机4位数字中任选其一作为前缀,与资格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编号共同组成唯一的摇号编号,消除报名先后对摇号结果的影响。
  二是种子号随机。摇号时,现场将随机邀请6位购房家庭代表,每人随机抽取1位数字,组成6位种子号,摇号软件根据种子号从通过审核的家庭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申购家庭,确定选房顺序。
   4、选房
  摇号环节之后是选房和签约,市民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购房家庭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摇号,但只要选中了一个项目中的一套,其他项目中的号码自动作废。
  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其次之前在限购房等排队的人员优先,其实不难理解,北京的住房大多被拆迁户和高精尖人才购买占领,剩余的房产原户籍的北京居民还没安置好,政策出台,一定优先照顾北京户籍的居民。如果您满足自住商品房的申购条件,就可以带着材料去市住建委网站报名申请了。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


·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


·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中介来租赁房屋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于广大租房者来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中介租房怎么收费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


·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
      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租房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那么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一)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


·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进行房屋买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条款,尤其是违约金这一项,这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但是如果一时疏忽,没有列举违约金这一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这个问题,希望帮助到您。一、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您在看房的过程中,看中房子后并与房东协商好房屋价格,此时就需要交定金。一般是先交定金再签买卖合同。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如果稍有不慎当事人双方也容易产生纠纷,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


·农村旧房拆迁,每平给1000左右补助,合理吗?
      一、农村旧房拆迁,每平给1000左右补助,合理吗?  农村旧房拆迁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是不是合理的,不能一概而论的,要依据当地的房屋价格水平而定,房屋拆迁补偿是需要评估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