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家庭生活中,存在夫妻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为了减少医疗费的支出而提出离婚的情形。在道德上,提出离婚的一方不顾夫妻情谊而离婚是应当被谴责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因而就有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的疑问。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遗弃罪的认定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的认定
  
  提出离婚只是男方的要求,但是此时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但如果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前提下,男方仍然不对女方进行照顾和治疗,此时,男方的行为就符合上述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就会有构成遗弃罪的嫌疑。但是,在女方生病时,男方仍然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得到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这一问题的答案。一般来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男方不给前妻治病也不算遗弃。但如果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时,男方就不给妻子治病,当然构成遗弃。但男方的起诉离婚行为不构成遗弃,因为此时男方不符合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也算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现实中人们通常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这种方式离婚,毕竟诉讼离婚在手续上面要复杂的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写民事诉状,...


·拿到离婚判决书多久能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拿到离婚判决书多久能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且民...


·月收入3000抚养费应该付多少按照现行规范的话
      月收入3000抚养费应该付多少按照现行规范的话,这个问题是没有唯一标准答案的。只可以确定抚养费一定要给,至于给多少,就得分情况而定。例如,男女双方商量好的,对一定期限或者一次性支付具体数额已经达成了双方的共识,那么就按照这一约定履行。倘若约定了每个月4500元人民币,那么哪怕你月...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大单位都会给员工提供这一个福利,年金一般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很多在职公职人员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通过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讲解一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的区别 1、职业年...


·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特定的事项中,例如国家国家法律机关破案错误,抓错了人,像这样的失误,在被当成凶手被释放之后可以请求国家予以赔偿。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用到一个文书格式,叫做国家赔偿决定书。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


·起诉离婚证明丢失怎么补
      向原出证明的部门说明情况重新出一张证明就可以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管辖原则是什么?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俗称涉外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需要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这点对于涉外离婚案件也不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可以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这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然而现实中,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优先选择的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的手续要相对简单一些,换言之也就是起诉离婚手续复杂。那到底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


·小区的然气主管道能走业主家过吗?
      小区的然气主管道能走业主家过吗 燃气管道主管只能在外墙安装,气表等设备也只能装在阳台,天然气主管道是不能再室内安装的。 现实情况是,很多建筑物在实际的时候将主管道设计载了室内,但一般来说,管道的安装和施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的,而且是由专业的有从业资质的公司安装...


·离婚诉讼开庭前可调解吗?
      离婚诉讼开庭前可调解吗? 当法院收到我们的民事诉状后,法院会给我们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我们开庭时间,我们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如果我们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就会约我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