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中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有明确的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法律中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一个星期工作5天。但有的单位却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六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工作六天的,格外的一天是否算加班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按公司要求工作六天,但未写明每天的工作时间。假设劳动者每天工作六小时,那么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四十小时,则不发生加班费用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八小时,那么每周多出的八小时就应当作为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
  如果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计算方式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不朽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不仅每周工作六天,同时工作日也存在延长工作时间问题的,那么计算方式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如果确实存在加班情况,那么要确定加班的费用是否可以如事件中的用人单位所说计算在基本工资以内。现在较多用人单位采取这种方法,即将加班工资计算在基本工资内而不单独列出,事实上这种操作方式是不规范的,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如当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写明这一工资发放方式,那么公司在发放工资时,应当将劳动者的加班费用作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单独计算、列项,写入工资表里。
   二、标准工时制是指什么
  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
  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根据规定,对于标准工时下的劳动者,法律中要求每天最多工作8小时,而每周则最多工作40个小时。人们按照这样的规定折算下来每周最多工资5天,但要是每周工作六天的情况下,实际工作工时没有超过40个小时的话,其实就不构成加班。
  
  
  


·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公司上班吗?
      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公司上班吗?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公司上班,只要是没有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继续上班,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


·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
      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 不可以。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一、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可以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


·一、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现在土地资源炙手可热,土地工程随处可见,有真有假,那么应该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呢?工程的进行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承包方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安全措施,那么安全措施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介绍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及安全措施。 一、如何识破土方工程骗局 ...


·怎样确定的劳动关系?施工用工劳动关系怎么确定?
      很多时候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都需要先对双方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而此时往往单位主张不成立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则主张成立。那此时劳动者应该怎样确定的劳动关系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确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


·公司法人签劳动合同要签吗?
      公司法人签劳动合同要签吗 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一、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


·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一、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因工伤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属于工伤医疗范畴内。由工伤导致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