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注册基金介绍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首期实际缴付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首期实际缴付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在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以及基金管理运作者的资格、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立私募基金公司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很多,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样也有很多,建议您在设立公司之前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一、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可以; 从民法通则对合伙的规定来看,合伙财产应该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并不影响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所以楼上的意见值得商榷。 另外,民法通则的规定并不能排除通过约定的形式按份共有合伙财产的情况...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缴纳社保比例是多少
      一、公司缴纳社保比例是多少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大致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由于发展受限,各种原因造成运行受阻,所以一般公司都会进行资金重组,进行整合公司,对其经济效益、人员状况、内部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那么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都有什么呢?下面让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


·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2、在子公司允许以及授权的范围内签订的商业合同大多数是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并且可以直接实行的一种商业合同。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有效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


·企业改制风险的防控途径有哪些
      企业改制风险的防控途径有哪些? 为了适应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近年来,企业进行改制的情形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但是企业在续期期间,已经积累了较为广泛的人脉关系,且已经建立了多方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改制风险是比较大的,这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 企业改制风险 1、来自...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向公司投资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一部或全部转移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投资者的行为。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主要表现在: 当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进程和经济进步,需要不断的进行改制,从而是企业自身不会被时代淘汰。企业改制必须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一定的改制方案来进行。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也要遵循此要求。那么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非...


·公司法投资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近几年飞速开展,现在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这离不开国家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各个企业的开展尽力,因而国家对公司的办理也是非常具体具体,制定了公司法来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下面就具体介绍公司法投资新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一、老《公司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