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我国国土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缘辽阔,但是可以居住面积远远满足不了人口需求,所以才有这一政策。为满足人口住房需求,由开发商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申请通过,才可以建造商品房。但是,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1、是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只有从土地交易中心拿地。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开发商是根据其开发的项目,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的。如果是商品房的开发,一般是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成功了,要取得项目,主要是寻找出让方,再通过投标、拍买、挂牌、协议,才能取得土地。因为土地使用需要许多出让金,如果出发商自己不够,银行也不给贷款。可以与其他的开发公司签订联合开发的协议。2、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民法典如下条款: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二、取得方式
  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最根本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二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才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是建立在出让的基础之上的),简单说前者是无偿用地,后者是有偿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用地,都必须是有偿用地,即其必须是来源于政府出让的土地。非经依法征用并依法出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的开发。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买方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国有土地使用证》;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宗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数额及缴纳情况,投资开发的期限,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我国法律法规都有明列规定,开发商开发营业性土地必须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以,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开发商要想开发土地,建造商品房,得通过政府划拨方式或是出让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的资格。
  
  
  


·办土地使用证书要什么资料
      办土地使用证书要什么资料 在农村地区,选择在家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并且也缺乏专业的种植技术。人们外出打工,导致许多土地就闲置下来了,有人看到了商机。为了保持农田的耕种,国家还会依旧农田的亩数发给农民耕保金,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办土地使用证书要什么资料。 ...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并不是只有一种的不仅有初始登记,还有预先登记。登记的方式不同法律上相关的效力也是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了解两种登记特别是很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 “要致富,先修路”,这是毋庸置疑的。国家早就将农村道路建设,列为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推出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当然农村道路建设是一项大工程,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只能是修路资金的一部分,还有部...


·一、老人去世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一、老人去世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自建房的方式包括: 1、遗嘱继...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用于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也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我们知道,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当事人应拥有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两者缺一不可。实践中有些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在房产证过户的同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应同时过户。那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什么文件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什么文件 一、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同时...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


·私企征地怎么补偿
      私企征地怎么补偿 一、私企征地怎么补偿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是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