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交通事故时限一般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当事人而言,处理交通事故自然是越快越好,一方面是怕夜长梦多,另一方面也担心拖的越久造成的损害越大。但处理交通事故时限并不是当事人想快就能快的,我国相关法律在这方面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有: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证据
  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4、当事人陈述。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驾驶人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叙说自己在发生事故时的经过或者申辩自己有无责任及为自己辩护等。
  5、鉴定结论。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通过鉴定结论,对于鉴别物证、书证的真伪、性质,确定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证明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及发生事故的车辆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6、勘验检查笔录。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员等进行检查后所制作的各种记录,是调查、检查过程、方法和检查结果的文字记录,这些记录是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7、视听资料。可用来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录音、录像、磁盘等视听(音像)资料。
  而一般交警部门在实际处理事故的时候,就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当然,事故处理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
      一、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1、工作之后必须购买五险一金的,是劳动法对每个单位的要求,也保障了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正规企业都必须为员工进行办理。2、“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怎么处罚? 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通事故大多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但是随着非机动车使用量的逐年提高,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所占的比率越来越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现实的生活中是如何处罚的呢?下面我们讲给您介绍。 一、醉酒驾驶...


·抢劫运钞车判刑是怎样的
      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拿出财务并抢走财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里面的抢劫罪,面对这样的行为,法律给了严厉的惩处。抢劫罪中有一项加重罪行,就是抢劫运钞车的行为,下面,我们整理了抢劫运钞车判刑的相关知识,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判刑至少十年以上 抢劫运...


·车撞到人保险怎么赔偿
      大多机动车主在购买了交强险外,还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万一有车祸事故发生,给事故的赔偿多一重保障。那么一旦车撞到人了,怎样找保险公司理赔、赔多少呢?一、交强险理赔车撞了人后,要及时进行抢救,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事故处理好后,由车主与受害人双方协商或者经法院判定赔偿金额后...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


·大家都知道在喝了酒之后是肯定不能驾驶汽车的,但是对于三轮车不
      您都知道在喝了酒之后是肯定不能驾驶汽车的,但是对于三轮车不少人表示是可以驾驶的,是不用受到相关法条的约束的,其实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醉驾三轮车同样是要受到相关的交通安全法的束缚的,下面就给您来简单的介绍一下醉驾三轮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法律依据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驾...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追尾就是说车辆在同一道路上行驶,由于前车的原因或后车的原因而导致后车的车头撞上了前车的车尾,然后轻者造成车子受损,重者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发生事故后会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医疗费,如果造成他人受伤,那就要赔偿他人入院所进行的一切治疗费用,如检查费、药费等。第二、误工费,如果你...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
      一、在车管所按揭车可以过户吗? 汽车正在按揭中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办理车贷时,已经将汽车产权转交给了贷款机构。在日后,只有汽车的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 1、只有当将一切贷款还清,包括本金和利息部分一切还清,汽车的产权才会再次归还到我们的手中。所以,汽车正在按揭...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现在不少人为了投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之后,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获得相应的资产,当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并不像转让动产那么简单,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 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 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员的受伤,通过对人员伤情的鉴定,由不同的伤残级别来给出不同的赔偿金额和赔偿项目,至于具体的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就有的律师回答这一有关车祸赔偿问题。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