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综合上述各种情形,根据本文对股权转让法律后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内部股权发生转让时,对外部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并无必要让债务人了解债权人的内部变更情况。
   (二)债务问题
  1、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确定的。《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2、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3、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合同法》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必然涉及到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目的就是确保债权债务能够按时履行,债权债务的关系简单的说,继续享有债的权利,继续履行债的义务,确保股权的转让顺利,确保股权转让后的利益不受损。对股东负责,对企业负责。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借 款 协 议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几方权利义...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商业汇票,在企业间经济交往中是比较常见的,而且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商业汇票的签发可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收款人,但是只有经过承兑之后,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然是体现不出商业汇票的作用的。对于很多用商业汇票的人来讲,了解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比较...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


·最新怎样表明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
      民法典1、民法典里第五百五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在转移债务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转移债务,那么债务人是没有权利转移债务的。”但是转移债务的时候,也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首先是债权人同意,不能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其次,债务转移之后,...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1、先和借款人协商处理。 2、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
      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适用?诈骗罪从轻或者减轻的条款可以适用于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起诉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起算时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起诉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起算时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根据法律规定村主任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村主任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性质,观点不同。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诈害行为)绝对无效的形...


·最新债权债务托管协议范
      最新债权债务托管协议范 债权债务托管协议 鉴于: 1、甲方持有乙方14、62%股份,是乙方的最大股东; 2、乙方负债沉重,将进行资产、债务重组,甲方、丙方愿全力支持乙方的重组; 3、丙方作为战略投资人,支持并决定参与乙方的重组; 4、甲、乙、丙三方均高度重视乙方的重组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