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但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而言,可能对离婚抚养权的判定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作为男方,在你们共同生活期间,或许你是强者,占婚姻家庭的主导地位,或许你是弱者,在朋友们的眼里是“妻管严”。不管之前家庭地位如何,现今你与她要对簿公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得不承认,会相对处于劣势。因为女性与孩子的天然亲密关系,使得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会稍微倾向于她们。因此,你要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尽力去争取孩子抚养权。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影响。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说明女方给予孩子的母爱是很有限的,对孩子不予关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第七,若你们已经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附近区域,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抚养权的判定解答,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定的时候,除了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作出外,同时也要实际考虑到家庭的情况,而不能胡乱的对抚养权做出判定。而即使在离婚的时候对抚养权做出了判定,其实日后也是可以在变更的。
  
  


·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书而言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但如果能够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么可以加强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一、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 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 离婚财产不一定就必须对半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1、宅基地我是否有权参与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


·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
      很多时候小孩都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就要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免除对他们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您知道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孩抚养费支付标准一般是...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主要以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以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抚养关系产生于继父母子女的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实际承担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等,并不当然依附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网络上曾经出现过的“10岁女孩成妈妈”的新闻,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很不可思异,并且会由衷地为这个女孩表示愤慨。在我国法律中,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我们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可以,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
      一、在婚姻关系内一方出轨违法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刑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