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
  
  不安抗辩权是针对合同中当事人而言的。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表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民法典》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不安抗辩权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民法典》527条之规定。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表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而中止履行合同 ,将会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时,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使自己的利益不遭受损失。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约定单方解除民法典律规定 一般的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


·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1、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押金,则你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押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书面合同的签订有哪内...


·合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都对抗辩权有一定的了解,相信您都知道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而且还抗辩权的种类非常的多,其中就合同抗辩权这一类。很多人对合同抗辩权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啊,而且合同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很多人也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疑惑。 一、什么...


·合同违约是民事诉讼吗?
      合同违约是民事诉讼吗? 一、合同违约是民事诉讼吗? 属于 民商事合同的违约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向被告的所在地、合同的履行地等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常见的民事纠纷有以下: (1)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大多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2)因买卖、租赁...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确认书与...


·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
      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以虚假合同套现是什么罪
      是合同诈骗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通过虚假、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活动的,就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所以,以虚假合同套现的行为是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司合字第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由公司档案处负责保管。 3、公司法律顾问室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当保存一...


·合同违约后如何向法院起诉?
      合同违约后如何向法院起诉?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二、解除合同后有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