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征收土地,是近年来常见的现象。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城市规划,都可能涉及到土地征收。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时,都会给予被征收者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都有地方上的补偿标准。但是,如果遭遇官员压低补偿金额,中饱私囊,在金额方面未能与被征收者达成一致。为了达到征收目的,强行征收。接下来,我们将和您分享政府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一、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二、强行征收土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因此,当强行霸占土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提起行政诉讼应注意什么
  
  (一)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为了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发展,土地征收,人人都应当支持其工作。但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了,势必需要得到一笔补偿,若就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呢?若政府存在强征土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应懂得维护,而不是忍受欺压。
  
  
  
  
  


·异地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要请律师?
      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诉讼离婚,而当事人是否有需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则是看实际的情况,而并不是看是否在异地离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 1、能够促进大量去库存 大量地摊经济活动的出现和发展,促进和消化着巨大的企业库存,在为企业带回回笼资金的同时,盘活了大量的占用资金,使得企业可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利于继续发展。 2、可以及时促进就业 虽然只是在允许的区域和时间段内摆个小摊,但...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社会中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会征用某些土地来进行建设,被征土地的原来所有者不必苦恼,因为法律有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允许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而且往往补偿比原土地价值要高一些,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天...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土地使...


·农民开荒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农民开荒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为了更好地利用开发土地,国家会对开荒土地进行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农民开荒土地使用权是农民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土地的归属问题导致大部分土地使用的时候都是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那么如果是开荒土地是否还是需要缴纳同样多的土地使...


·土地使用证报名读小学是否可以用
      按规定是房权证、土地使用证的话不符合规定用来读小学、要村委会出证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地规范土地征收工作,温州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出,既安置好了被征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方便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但很多朋友对新出台的征地补偿政策不是很清楚,处于一知半解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解惑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持有者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意味着使用者合法的持有该土地。但是如果土地持有者的资金无法周转那么这个时候就会选择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二次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