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需要带哪些资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营业执照是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也是经营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依据之一。持有营业执照,需要定期年检的,也就是为了审核这些拥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那么,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需要带什么资料和办什么手续?我们整理了以下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年检范围:当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一、营业执照年检程序:
  
  
  领取年检报告书 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检报告书》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1、《公司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封面为粉红色。在封面上应填写参检名称和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并加盖公司印章。
  
  
  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未按照《公司法》规范的公司。
  
  
  3、《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一切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二、提交资料
  
  
  (一)凡是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和《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报送如下材料:
  
  
  1、《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3、年度汇总损益表;
  
  
  4、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凡是填写《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3、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凡是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
  
  
  3、年度损益表;
  
  
  4、审计报告书(或称查帐报告);
  
  
  5、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三、审核年检材料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
  
  
  对经过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具体做法区分如下: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背面年度检验栏目中,填写年检年度、审核日期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年度检验专用章。 《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四、交纳年检费用
  
  
  发还营业执照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 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业对外投资情况。
  
  以上我们给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需要带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同时我们在这里提醒您,任何正常经营的企业都需要履行纳税义务,这是强制性的。同时公司应当从事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如果违反其内容,或者超出营业执照内容将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


·公司被收购应该离职吗
      公司被收购,不存在是否应该离职的问题,只有是否会裁员的问题:其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裁员的,员工会被开除;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员工不会被开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一、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商品...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为着共同利益并做出一致行动的人,通常我们也可以把他们简单称做合作伙伴,但要细论起来,很多合作伙伴在一些情形里又不能被称作是一致行动人,因此,我们整理出了一致行动人的几种情形来帮您辨别。一致行动人: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融资难。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外界环境因素,也和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信誉不高有关系。因此,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加强管理。那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


·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相关当事人员可以直接的来进行一定的起诉要求公司内部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判决下来后先查公司财产,没有的话看股东是否抽逃出资。二、法人代表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什么?
      在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配比和股份增益后,才可以了解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后,还能不能转让,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但经相关人员协商后,是否可以转让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 新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


·对于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对于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 在经营过程中凡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一定不能用口头合同的形式,需要用合理的书面形式来展现。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 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的合伙财产分割规定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