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以及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来决定的。中小企业根据以上标准划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在我国,除了大型企业之外,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它们在经济市场上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长改选流程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 具体步骤: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并非只是交出股款 接受股款的一方还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要求比较复杂,应该去工商部门和银行按照要求办理手续...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前期要确认自己创业的公司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无法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所已经缴纳的股款费用,以及需要承担起返还股款费用和加算银...


·宁夏公司变更注销
      宁夏公司变更注销 宁夏公司变更注销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对申请人申请...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您都是知道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对公司的其他人员负责,我国的公司法中对公司担保就是有要求的。不过,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其他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担保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担保...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