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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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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满足行业中对某类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一些企业会寻找一些资格证注册到公司,而资格证持有人大多不用直接到公司上班,通常公司会支付这些资格证持有人一定的费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 第18条规定,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挂靠证件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时也帮助企业达到一些资质升级的目的。但是有的时候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说挂靠单位要求缴纳社保的,这样就存在劳动关系了,并且这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是否有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

    1、符合双十条件的话,在签订合同时,最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符合双十条件,是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到10年,男的60岁退休,在单位...


·集体合同的法律意义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对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 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点是: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二是企业领导人依法履约的意识较强;三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较好;四是基本上形成了平等协商、监督检查机制;五是采取了履约与奖...


·一个月工资多少要交税
      税前工资达5000元的就需要交税了。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


·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人发[1996]11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


·劳动争议的一些常识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即使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存在的,无效的。
    
    2、对...


·公司强制员工买公司产品违法了吗?
      公司强迫员工购买公司产品是违法的。员工有权拒绝,雇主如强迫员工违法购买公司产品,可向劳动监察员投诉,也可以直接拒绝。 要求员工掏钱购买的行为就属于强制性消费了,这是不允许的。对于强制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同时也规定了如发生纠纷消费者...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或者...


·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乙公司提供劳动,劳动者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甲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和支付工资,劳动者为乙公司提供劳动,劳动者要求甲、乙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不予支持。 出处:( 2017 )最高法民再 347 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劳动者与甲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甲公司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并通过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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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控措施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能够以“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入职”为由取消录用通知?
      一般而言不得取消,如果擅自取消,用人单位将会存在承担缔约过失法律责任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录用通知不代表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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