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农村的土地一旦被国家给征收,那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至于补偿多少、采用哪种方式来补偿这些问题在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就想要来了解一下青岛农村征地的补偿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黄岛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国家就要对农民进行补偿,主要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至于补偿标准要根据青岛的经济水平而定,当然政府和被征地者也可以协商,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被征地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寿湖镇回农村4组征地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即将开展征地工作,被征地居民可通过网站平台查阅当地征地相关资料。以下是重庆市征地审批全文: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土地征收的请示》(长寿府地〔2...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撤销裁决的申请,一般是向裁决作出地国法院提出。裁决作出地具有排他的管辖权,这已经构成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因为当事人不仅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法,也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家的仲裁法。因此,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也应能够根据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4688元/亩;旱地/园地:57344元/亩;林地:2867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436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不管是建设土地还是其他利民的工程都是需要用到土地的,所以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开发这些项目征用的土地如果有人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有土地的价值,那么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太焦...


·田地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田地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田地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田地无偿租赁合同 1、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在生活中可能会在挖掘的过程中发现一定的埋藏物,而埋藏物一般都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埋藏物的价值一般都会很高,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在发现埋藏物之后要及时的上交国家并领取应得奖励,那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埋藏物隐藏物具有下...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关于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办理的,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为各位整理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 一、土...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兴岛街道:三咀村、长岭村、海上村、三堂村、沙包村、世辉耀村、新港村、广福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建设用地:41000元/亩;未利用地:32800元/...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是遗产吗?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是遗产吗?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