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地域辽阔,地下埋葬着大量物品,对于一些有价值的无主物,人们发现后应该及时报告给政府,并上交国家。日常生活中,人们挖到无主物被国家收回的情况非常多,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尚有空白。那么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和您讲一讲。
  一、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1、依《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的规定。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品,拾得人可以自己决定取得所有权。2、《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3、《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遗失物的有关规定。4、《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二、无主物的法律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均不得侵犯任何人权利,因此先占者可取得所有权。这意味着无主物上不仅无所有权,而且无任何权利。根据物在一定时期是否有归属,可将无分为有主物和无主物。有归属的物为有主物,无归属的物为无主物。由于我国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国家基于自然权属制度几乎拥有我国领域内所有资源所有权。加之采取了公有主义立法例将所有人不明的物收归国有,实际上是以国家强制力扩张对物的所有权。因此无主物的范围仍按有无归属的标准来确定,无主物的范围势必会严重缩减。无主物的范围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的扩大。笔者认为无主物的范围应有以下几类:1、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在一定时期无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的物,如抛弃物,无人继承的物,来自外太空的坠落物陨石等。2、不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类物虽然有主,但由于时间久远或其他原因根本无法确定物的所有人,从而使物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如果这一时期过长,不利于物的流通转让和效用的充分发挥。因而恢复此类物所有权无主的最初状态,确定其的无主物地位十分必要。3、无关国家重大利益的天然孳息,如较小的个体矿石、玉石(请与矿藏严格区分)。孳息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指按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果实、矿石等。有的学者对矿石、砂石属于天然孳息提出异议:"原物派生天然孳息,不是从原物上直接割下一部分。如蛋糕切下一角,而是因自然规律.而开采的矿石、砂石只是从矿场分割一部分,不可再生,原矿场已不完整。"综上所述,在实际生活中,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例子非常多,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有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无主物的界定目前还存在争议,有的观点认为应该按照优先占用的原则,即谁发现,谁拥有所有权。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无主物既然无法确定主人,应该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管理。
  
  
  


·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离婚调解书不同于一般的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重要的的一种方式,一旦离婚调解书生效就不可以反悔了,离婚当事人必须要慎重对待。若一方反悔不履行离婚调解书时,调解书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道来。 一、什么叫离婚调解书 法院...


·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商的方式来离婚。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反悔,一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


·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如果父母离婚的话,那么其往往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实践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的归属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


·撤销受胁迫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撤销受胁迫婚姻需要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


·一、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二、如何...


·彩礼纠纷如何举证,如何确定原被告
      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结婚之后很快就离婚的男女,是最容易因为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而产生纠纷的。而在处理彩礼纠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么实践中,彩礼纠纷如何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纠纷如何举证 赠送结婚彩礼与一般的民事行为有所不同,赠与方不可能要求对方出具...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已经在私下或者法官面前作出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已经在私下或者法官面前作出了自愿的财产分割方案,但是避免不了有些人在日后发现某些状况之后就后悔当初的决定并且希望得到改正而向法官提出了上诉的申请,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有异议上诉期是多久?夫妻离婚财产有异议上诉期是多久?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具体原因如下: 1、所有权: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监护人的处分权: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