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申请破产,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后,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则下一步就是破产清算环节。那么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清算组的职权包括哪些?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由此可见,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法院会组建破产清算组,然后清算组入驻企业,接管企业的全部财产和债务,经过仔细核实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分配结束后,清算流程告一段落。这时企业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了,这样一来,企业宣告正式解散。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一、驳回破产申请后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的解决债务的方法。一个企业在破产的时候面对的债务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或机构,往往有多个债权人,包括企业的员工,有可能还会拖欠员工工资。那么破产清算职工内债会不会被优先清偿,下面就看企业破产法针对企业破产后员工内...


·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办近几年随着私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类型企业发展也很迅速。有些企业因为严重亏损,所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因此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该怎么办,对于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又是怎样?对此有以下解答。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办企业...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规模小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不分规模大小,破产程序是一样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二、十...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 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


·一、破产不良资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采用吗?
      一、破产不良资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采用吗?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企业发展不顺利亏损严重无法承担的话,自然会选择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去处理的,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的转换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的话题,当前还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要如何转换呢? 解散清算到破...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的出台,为有破产需要的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确保企业顺利的破产,但是《破产法》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做出完善,出台了新的《破产法》,同时也给出来,相应的《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确保《破产法》更加具体和完善,要想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