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作者开始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很多不规范的企业都遭到了各种劳动纠纷诉讼,也倒逼着企业开始注意公司人力制度的建设,以避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我们整理了下面的内容为您讲解。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试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标准薪资根据转正后标准薪资的80%计算,金额为________元/月(rmb);试用期间业绩提成及工资发放,根据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第一周为考察培训周,试用期未满一个自然月离职(含主动辞职和被辞退),考察培训周按零工资计酬。试用期间,缺勤一律按事假计算,符合旷工则按旷工计算,并根据缺勤天数延长试用期。
  
  三、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四、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五、试用期间,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间自动离职,则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六、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以及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考察培训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计算。
  
  七、试用期间,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因泄露商业秘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间表现优秀,可书面申请提前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主要考核指标达到相应岗位标准的85%者,视为表现优秀。
  
  九、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甲方对乙方的试用延长期不应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试用协议:
  
  1、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者。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者,应同时办理退职手续。
  
  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现在很多企业都开始跟新入职员工签订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明确告知试用期,以及试用期需要遵守哪些约定,并在协议内明确员工一旦达不到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企业就可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而不必支付试用期员工的工资。?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加班还有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诉讼,而且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员工的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加班时间不足该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加班时间不足怎么算 1、员工工资平时工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为了维护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是有着非常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的。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在招聘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雇佣童工的,如果发现了用人单位有雇佣童工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现如今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也不断的提高。而且我们生活中的工程越来越多,但是现在对建筑工程的要求非常的严格,建筑工程需要施工的话,需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


·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久?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我们做项目工程前,都需要跟客户公司通过招标签订合同,以免后期实施的时候出现什么问题有依据,在我们做项目或者工程时难免会因为一些内在或者外在条件变更工程不能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实施,那么造成工程变更后额外花销都是需要赔偿客户方的,那么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久呢,下面...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过期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到期即止。所以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


·劳动合同上班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上班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童工出现不同的工伤等问题,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些都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申报童工 一般来...


·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工作,其中就包括不少国际派遣工。工人被派往海外的,要和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国际劳动合同。如果今后发生争议和矛盾,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书面凭证。那么,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