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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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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是时有发生的,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如果发生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去解决,需要妥善的安排这些事情,出现事故后过失的一方是需要给予抚养费和赔偿金额的,但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应该如何计算才是正确的。那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18-60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60-75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5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虽说给予赔偿金和抚养费能够让对方的心理和身体得到安慰,但实际上解决这些事情并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的,处理事情的过程中我们的诚心才是最重要的,还有就是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事转移,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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