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在我国,劳动者权利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当劳动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那么劳动者就有必要了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通过合法渠道捍卫自身权利。下面我们详细说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的步骤,范围和举证责任。
  
  一、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一)和解
  
  1、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劳动者请工会与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这边的第三方,可以是劳动监督部门。
  
  和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二)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调解协议的效力
  
  (1)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调解协议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执行力。
  
  A、调解组织自收到申请15日未作出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B、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仲裁。
  
  (3)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事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发支付令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发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调解也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主要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面所设立的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部门投诉的事项限于以下几项。
  
  1、拖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拖欠工伤医疗费。
  
  3、拖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地
  
  1)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2)管辖发生冲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2当事人的确认
  
  1)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1)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可以中断,中止。
  
  (2)一年仲裁时效的例外。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劳动仲裁案件的处理程序
  
  (1)立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副本送达
  
  受理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送达。
  
  (3)答辩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4)答辩书送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5)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五日内将仲裁庭的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6)回避制度。
  
  (7)开庭通知
  
  仲裁庭应该在开庭前五日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三日前申请延期开庭。
  
  (8)仲裁的视为撤回,缺席裁决及调解类似于民诉法规定。
  
  (9)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是45日,案件复杂的,经过主人批准最长可以延长15天,所以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是45-60天。
  
  (10)对特殊追钱案件裁定先予执行。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11)裁决的效力
  
  A、终局裁决
  
  以下案件(简称钱保案)劳动者无异议的为终局裁决。
  
  A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B1、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B、劳动者可以提起诉讼裁决。
  
  对钱保案劳动者有异议的,可以收到裁决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用人单位撤销裁决申请。
  
  对钱保案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裁决被撤销,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钱保案之外的案件的诉权。
  
  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仲裁案件的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五)提起诉讼
  
  先予执行:对劳动报酬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劳动案件的诉讼费:每件交纳10元钱的诉讼费。
  
  1、一审程序时间
  
  1)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复杂疑难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延长6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2、二审程序时间
  
  1)判决上诉案件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
  
  2)裁定上诉案件立案后三十日内审结。
  
  3、再审程序。劳动争议案件的再审程序同一般民事案件的再审程序。
  
  4、执行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在执行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相对于普通债权,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1、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证据提出反驳也应承担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人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劳动者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员,当自身权利被用人单位侵犯,且证据确凿,那么受害者就可以通过合法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来维护自身权利, 但是要确认符合范围,并且能够举证,证据详实。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是劳动者维权的一个重要程序,知道并且使用它,做一个维护法律的公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1、《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什么条件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什么条件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些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建筑施工时,可以有多方进行合作来完成。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作,由于是多方介入,为了保障彼此的利益和工程的质量,双方需要签订合同,依据合同内容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我们将对您做出详细介绍。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分布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三类子工程,我们知道所有的工程在完工后,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为了节省验收时间,在某子工程完工后,即可按照既定的进行验收,不同的子工程的验收等级是存在差异的,今天我们给...


·工伤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不算。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期间发的工资是不算在工伤赔款里的。具体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