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时工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小时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是固定的、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小时工劳动关系很难确定是和哪个用人单位确定的。而一旦小时工出现工伤等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小时工该段时间的劳动关系,以此明确该由哪家用人单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赔偿,以及其他的经济损失。
  
  一、小时工劳动关系如何更好的确定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二、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
  三、用人单位终止用工,需要向小时工支付经济补偿吗 ?
  不需要。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与小时工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不用。小时工用人单位与小时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形式一般适用于短期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而书面合同形式则适用于标的数额较大而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其用书面文字形式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查。所以,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以小时计算的小时用工形式,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劳动法的说法,小时工劳动关系虽然不如正式员工一样的紧密,但是一旦小时工遇到了工伤等情况,用人单位还是需要和正式员工一样对待,对小时工进行一定得补偿。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改进使小时工也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在书面的层面维护小时工的合法权益。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事情,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比较多,保证金一般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而缴纳的,那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一)...


·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或多或少会有欠薪的行为,很多劳动者在遭遇单位欠薪的情况时往往会选择默默忍受与等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 一旦遭遇欠薪,企业员工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一、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提前告知?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不因...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退不?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退不?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四年离婚聘金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


·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时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时退还? 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拟定承包合同时,一般会约定在工程验收合同后,支付给出价款时,可以扣留工程质保金。虽然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比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是扣留比例不得违法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


·厂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要分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前支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社保卡里养老保险其实包括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基金账户,另一个则是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账户是属于单位缴纳部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